花椒及其制品中麻味物質的含量測定-液相色譜法
A.1 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花椒及其制品中麻味物質(以羥基-α-山椒素計)的含量測定。
A.2 試劑
A.2.1甲醇(分子式 CH3OH):分析純。
A.2.2無水乙醇(分子式 CH3CH2OH):分析純。
A.2.3 羥基-α-山椒素(CAS:83883-10-7, 分子式:C16H25NO2,分子量:263.38, 純度>98%)。
A.3 儀器
A.3.1 分析天平:感量 0.0001g 和 0.00001g。
A.3.2 超聲波清洗器(功率:500W)。
A.3.3 高速離心機:≥4500r/min。
A.3.4 液相色譜儀,配紫外檢測器。
A.4 儀器參考條件
表 1 儀器參考條件
A 相:水 | B 相:甲醇 | 波長:268nm | ||
柱溫:35℃ | 流速:0.8mL/min | 進樣量:5μL | ||
色譜柱:C18 柱, 柱長 250mm, 內徑 4.6mm, 粒徑 5μm, 或等效色譜柱。 | ||||
流動相梯度洗脫程序 | ||||
時間/min | A (%) | B (%) | ||
0.00 | 45.0 | 55.0 | ||
1.00 | 45.0 | 55.0 | ||
20.00 | 20.0 | 80.0 | ||
27.00 | 5.0 | 95.0 | ||
28.00 | 45.0 | 55.0 | ||
30.00 | 45.0 | 55.0 |
注:本液相條件為參考條件,可根據(jù)具體色譜分離度適當調整。
A.5 實驗步驟
A.5.1 標準溶液的配制
準確稱取羥基-α-山椒素 10mg(精確至 0.01mg),用甲醇溶解并轉移至 10mL 棕色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搖勻,即得每 1mL 含 1mg 羥基-α-山椒素的對照品儲備溶液;準確吸取上述儲備溶液 1mL 置 10mL 容量瓶中,用無水乙醇定容至刻度,搖勻,即得每 1mL 含 0.1mg 羥基-α-山椒素對照品使用溶液(現(xiàn)配現(xiàn)用)。
A.5.2 標準曲線的配制
準確吸取上述羥基-α-山椒素對照品使用溶液適量,用無水乙醇配制成 0~100μg/mL 的標準系列工作溶液(現(xiàn)配現(xiàn)用,可根據(jù)儀器靈敏度適當調整濃度范圍),將標準系列工作溶液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中,測定相應的峰面積,以標準系列工作溶液的質量濃度為橫坐標,以峰面積為縱坐標,繪制標準曲線。
A.5.3 樣品測定
花椒和花椒粉:取混勻的樣品粉末(過孔徑 0.95±0.05mm 篩,約 20 目)約 0.3g,精密稱定,置錐形瓶,加入無水乙醇 80mL,超聲提取 15 分鐘,放冷后轉移至 100mL 容量瓶并定容至刻度。搖勻后取適量提取液于 4500r/min 離心 5min。精密量取上清液 1mL,置 10mL 量瓶中,加無水乙醇至刻度,搖勻,過 0.45μm 濾膜,作為供試品溶液。將供試品溶液注入液相色譜儀中,測定相應的峰面積,從標準曲線上讀出供試品溶液中羥基-α-山椒素的濃度,按公式(1)計算花椒和花椒粉中麻味物質(以羥基-α-山椒素計)含量。稀釋倍數(shù)可根據(jù)樣品含量適當調整。
花椒油:取混勻的樣品約0.3g,精密稱定,置錐形瓶,加入無水乙醇80mL,超聲提取15 分鐘,放冷后轉移至 100mL 容量瓶并定容至刻度。搖勻后取適量提取液于 4500r/min 離心5min,取上清液過 0.45μm 濾膜,作為供試品溶液。將供試品溶液注入液相色譜儀中,測定相應的峰面積,從標準曲線上讀出供試品溶液中羥基-α-山椒素的濃度,按公式(1)計算花椒油中麻味物質(以羥基-α-山椒素計)含量。稀釋倍數(shù)可根據(jù)樣品含量適當調整。
花椒提取物:取混勻的樣品約 0.3g,精密稱定,置錐形瓶,加入無水乙醇 80mL,超聲提取 15 分鐘,放冷后轉移至 100mL 容量瓶并定容至刻度。搖勻后取適量提取液于 4500r/min 離心 5min。精密量取上清液 1mL,置 50mL 量瓶中,加無水乙醇至刻度,搖勻,過 0.45μm 濾膜,作為供試品溶液。將供試品溶液注入液相色譜儀中,測定相應的峰面積,從標準曲線上讀出供試品溶液中羥基-α-山椒素的濃度,按公式(1)計算花椒提取物中麻味物質(以羥基- α-山椒素計)含量。稀釋倍數(shù)可根據(jù)樣品含量適當調整。
A.6 計算
試樣中麻味物質的含量按公式(1)計算:
式中:
X ——試樣中待測組分的含量,單位為克每百克(g/100g,以羥基-α-山椒素計);
c ——試樣溶液中待測組分的濃度,單位為微克每毫升(μg/mL);
v ——樣品經(jīng)無水乙醇提取后的定容體積,單位為毫升(mL);
m ——試樣的稱樣量,單位為克(g);
f ——無水乙醇提取定容后的稀釋倍數(shù); 計算結果保留三位有效數(shù)字。
A.7 精密度
在重復性條件下獲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得超過算術平均值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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