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屠宰與分割車間廠址選擇和總平面布置要求如下:
一、豬屠宰與分割車間廠址選擇
1. 豬屠宰與分割車間所在廠址應遠離供水水源地和自來水取水口,其附近應有城市污水排放管網或允許排人的最終受納水體。廠區應位于城市居住區夏季風向最大頻率的下風側,并應滿足有關衛生防護距離要求。
2. 廠址周圍應有良好的環境衛生條件。廠區應遠離受污染的水體,并應避開產生有害氣體、煙霧、粉塵等污染源的工業企業或其他產生污染源的地區或場所。
3. 屠宰與分割車間所在的廠址必須具備符合要求的水源和電源,其位置應選擇在交通運輸方便、貨源流向合理的地方,根據節約用地和不占農田的原則,結合加工工藝要求因地制宜地確定。并應符合規劃的要求。
二、豬屠宰與分割車間總平面布置要求
1. 廠區應劃分為生產區和非生產區。生產區必須單獨設置生豬與廢棄物的出入口,產品和人員出入口需另設,且產品與生豬、廢棄物在廠內不得共用一個通道。
2. 生產區各車間的布局與設施必須滿足生產工藝流程和衛生要求。廠內清潔區與非清潔區應嚴格分開。
3. 屠宰清潔區與分割車間不應設置在無害化處理間、廢棄物集存場所、污水處理站、鍋爐房、煤場等建(構)筑物及場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側,其間距應符合環保、食品衛生以及建筑防火等方面的要求。
三、豬屠宰與分割車間環境衛生要求
1. 屠宰與分割車間所在廠區的路面、場地應平整、無積水。主要道路及場地宜采用混凝土或瀝青鋪設。
2. 廠區內建(構)筑物周圍、道路的兩側空地均宜綠化。
3. 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
4. 廠內應在遠離屠宰與分割車間的非清潔區內設有畜糞、廢棄物等的暫時集存場所,其地面、圍墻或池壁應便于沖洗消毒。運送廢棄物的車輛應密閉,并應配備清洗消毒設施及存放場所。
5. 原料接收區應設有車輛清洗、消毒設施。生豬進廠的入口處應設置與門同寬、長不小于3.00m、深(0.10~0.15)m,且能排放消毒液的車輪消毒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