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空氣過濾器掃描檢漏試驗方法光度計掃描法如下:
B.2.1 試驗裝置
適用于光度計掃描法的試驗裝置應符合B.1.1的規(guī)定。
B.2.2 試驗氣溶膠
試驗氣溶膠應為一個或多個拉斯金(Laskin)噴嘴所發(fā)生的油性氣溶膠物質(如PAO、DEHS等)。Laskin 噴嘴工作壓力應為133kPa,所發(fā)生氣溶膠的質量中值直徑應為0.7μm,幾何標準差不應大于1.80。
B.2.3 試驗步驟
B.2.3.1 將受試過濾器安裝于試驗臺上并確保密封。啟動試驗臺風機,調整試驗風量至受試過濾器額定風量。
B.2.3.2 啟動氣溶膠發(fā)生器,調整發(fā)生器噴嘴工作數量等參數,調整上游氣溶膠濃度至10mg/m3~20mg/m3,使用氣溶膠光度計測量上游濃度,并將其設定為光度計滿量程。
B.2.3.3 使光度計吸入潔凈無塵空氣,設定零點。
B.2.3.4 將光度計切換至下游采樣,使用掃描探頭在距受試過濾器出風側表面1cm~5cm處進行掃描檢漏試驗。
B.2.3.5 掃描過程中,正方形掃描探頭的掃描速度應不大于5cm/s,矩形掃描探頭的面積掃描速度應不大于15.5c㎡/s。
B.2.3.6 除試驗雙方另有約定外,局部透過率超過0.01%的區(qū)域判定為滲漏缺陷。
B.2.4 檢測報告
檢測報告的內容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受試過濾器信息:規(guī)格型號、級別、出廠編號或其他唯一性標識、尺寸、額定風量;
b)試驗氣溶膠名稱;
c) 試驗儀器:規(guī)格型號、出廠編號或其他唯一性標識;
d) 采樣探頭:探頭形狀及尺寸、探頭移動速度等;
e) 試驗條件:試驗空氣的溫度及相對濕度;
f)上游氣溶膠濃度及局部滲漏缺陷判定限值;
g)試驗結果是否合格的綜合判定結論;
h)過濾器修補情況說明。